纳雍司法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送进村寨
2015年3月15日,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织金县司法局纳雍司法所开展了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送进村寨活动。 据了解,3月15日是星期天,但是织金县司法局纳雍司法所的同志放弃了休息时间,到本辖区边远落后的六阴支村大岩上、小干沟两个组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宣传人员向参加会议的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资料,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同时司法所的同志以案说法,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消费者侵权案件的诉讼情况和结果,并宣传了一些消费者维权的故事。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5份,列举案例6个,接受法律咨询45人次。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意识,通过宣传,使农村消费者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纳雍司法所 周光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