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中医院关于食堂超市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招租方案
一、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概况: (一)织金县中医院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现有职工约500余人,食堂面积约278平方米,毛坯房,超市60平方米,车位66个,根据医院“大力改善就医环境,做好医务人员后勤保障”,准备将食堂、超市、停车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要求:竞租人有很好的经营能力、有很厚的经济实力、有很熟的行业经历、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其食堂、超市、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预算金额:1.食堂:第一年免租,时间从2020年2 月1 日至2021年1月31日,第二年时间从2021年2月1日至2025年至少以不少于25万/年承包; 2.超市:不少于10万元/年承包; 3.停车场:不少于15万元/年承包。 食堂第一年免租理由:因装修费用、厨具、餐具购置等由投租方负责,食堂、厨房装修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其他墙壁瓷粉刮白、安装防滑地砖、门窗、进行防滑处理等基本装修要求。 二、招租内容: 本次招租内容为织金县中医院食堂、超市、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根据情况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招租具体内容如下: (一)食堂招租具体内容: 1.医院的食堂装修、厨具、餐具、餐桌等一切费用由中租方负责,食堂、厨房装修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其他墙壁瓷粉刮白、安装地砖、门窗、进行防滑处理等基本装修要求,装修含墙壁装修材料、地砖、油烟机、灶、消毒柜、冷藏柜、餐具、厨具、餐桌、凳子(椅子)等。食堂内所有餐具、厨房、桌椅、设备设施等合同期内由中标方负责维修、更换,若中途终止合作或租赁到期后权属归招租方,中租方不得向招租方收取任何装修、维修、购买设备设施等费用。 2.就餐费用标准:员工、病人、家属按照29-33元/人/天的标准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早餐9元/人(肉量5钱以上),午餐10-12元/人(肉量10钱以上),晚餐10-12元/人(肉量10钱以上);快餐10-12元(含三菜一汤);接待餐按照每餐每人20元标准(如5人以下按几人几菜1汤,5人以上按几人几菜2汤标准);以上价格随市场变化再定价。对外经营价格不能超过市场价格,必须遵守国家市场管理规定;为保证饭菜质量,每餐将采取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质量要求无公害新鲜蔬菜、新鲜肉类,可口饭菜。以上费用可以在市场变化、国家政策双方 商定调整,但不能超过市场价格。 3.厨房餐具、餐桌、凳子等由中租方负责,应该满足医院员工基本使用要求,做到每日消毒,若出现消毒不达标造成大规模食源性疾病事件,中标方负责全部医疗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民事、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对食堂员工的服装、五险一金及意外保险由中租方负责。 5.厨师具有培训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食堂员工必须有一定文化素质,有自我保护能力,有一定的卫生常识等基本卫生技能。 6.中租方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采购、保管、生产加工、供应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若因监管失误,造成大规模食源性疾病、多人传染病感染等问题出现,由中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7.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2)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4)营业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8.粮、油、副食品等主要食品应有产品质量验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名称和产地,经市场监管及卫生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管局及卫生监督所进行处罚,另外招标方将对中租方处以2000元的罚款。 9.食堂食品要按照《食品法》规定,做到生、熟食分开,食品要干净、新鲜、不变质、无杂质、无异味 熟食要做到无夹生,无焦味,无异味,无沙、虫、头发、烟头、草绳、碎玻璃等,蔬菜要求无老叶、无黄叶、无烂叶等违反《食品法》规定,造成伤害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由中租方负责全部医疗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民事、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10.食堂租赁者要对食堂卫生负责, 要保持地面、墙面无灰尘、油渍、污渍,窗面明净,餐桌整洁,水槽无杂物、无异味,室内无蝇虫,剩饭菜垃圾及时处理,售饭窗台每周用消毒水擦一次。 食品、餐具彻底清洗、消毒至少三遍以上,卫生区域责任到人, 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1.医院食堂管理委员会根据就餐人数按比例要求食堂聘用员工数量,员工必须有身份证、健康证,并报管理委员会审核备案,督促及时办理健康证年审。 12.员工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特别是售饭菜时,服装要同一整洁,戴手套,戴口罩。 13.食堂中租经营者要加强对员工的卫生管理,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14.食堂设备和材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存放要整齐有序,每道工序加工完成后都要及时清理垃圾、场地和工具,随时保持工作场地和设施的整洁。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不得有过期变质食品。 15.餐厅用的餐具要提前洗净和消毒,就餐时餐具要做到干干净净,违者将交由市场监管局及卫生监督所处罚,另外招租方将对中租方处于罚款1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租方承担。 16.食堂中租者法人代表是食堂的安全责任人,负有消防、卫生、安全的责任,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中租者负责。 17.食堂从业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语言文明,表情温和。因饭菜质量、卫生原因发生的医院员工及患者家属投诉,要及时处理或按要求换菜换饭。 18.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每年复查一次。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 19.医院严禁吸烟,在食堂内绝对禁烟。 20.医院食堂定期请卫生监督部门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 21.食堂所售食品质量标准需参照市场同类品种标准,医院食堂管理委员按季度对食堂售出食品在职工及病患/家属中进行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60%,由医院食堂管理委员会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中租方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若中租方拒绝整改或整改时限超过食堂管理委员会规定时限10天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退出。 22.中租方在医院所使用的水、电费用按照相应标准收取。 (二)超市招租具体内容: 1.超市装修、货架、玻璃门窗等由中租方负责。 2.超市经营范围:商品需满足医院患者及家属,一般超市允许经营的商品均可经营,但不得经营现场加工食品和香烟。 3.超市需按工商、卫生监督、税务等部门要求,确定正规固定的进货渠道,食品、物品必须有卫生合格证,并登记保管好以备查,并保证商品的价格不高于我县同类型超市商品的价格。 4.超市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安全部门和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5.超市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形象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要统一着装。 6.超市须按消防要求自行承担超市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超市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等工作由超市自行承担。 7.超市必须承担超市工作人员的各类社会保险等费用,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超市用工相关问题慨与医院无关。 8.超市需做好保洁工作,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必须承担超市经营区域垃圾清理费用。 9.超市需保护大楼环境,不得将物品及包装箱堆至超市以外,不得影响院容院貌的形象,不得出店经营。 10.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经营,也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商品、过期商品及不洁食品。超市出售的商品造成顾客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超市负责全额赔偿。 (三)停车场招租具体内容: 停车场一切装置识别系统、栏杆、岗亭、工作人员五险一金、人身意外险中租方负责: 1.中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监督、检查和管理。 2.中租方未经医院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 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医院管理,医院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中租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解决)。 4.在本院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车辆纠纷、丢失、事故等事件,由中租方报交警或自行与车主协调处置,相关赔偿问题由中租方负责,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中租方应按医院要求,引导入院的汽车按画线车位有序停放,不允许出现乱停、乱放、拥挤、堵车现象,保障院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通畅,不得堵塞,车辆进出有序。 6.医院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中租方无条件服从院方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院内员工、生活区住户按中租方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来院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院方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院区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8.凡载送患者就诊,住院或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医院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中租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医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院方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院方有权责成中租方换人,中租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医院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 11.中租方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中租方承担相应处罚。 12.中租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中租方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中租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招租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中租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院区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中租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医院卫生管理要求,招租方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中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15.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中租方负责。 三、招租对象:正常经营的工商户。 四、承包期限、起价和成交方式 (一)承包期限: 1.食堂:第一年免租,合同签订期限5年; 2.超市:合同期限5年; 3.停车场:合同期限5年; (二)成交方式:1.食堂:起价:22万元。 2.超市:起价:9万元。 3.停车场:起价:12万元。 所有项目竞价每次加价不低于5000元,以出价最高者为成交人,以最高价为每年的承租价。 五、经营规定:1、食堂及超市价格不能超过织金市场价格;2、停车场按省、市、县政府停车场收费标准文件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15日上班时间(8: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织金县中医院急诊楼八楼院办公室 3.报名时所需资料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授权书原件。 七、竞价时间、地点。 1.竞价时间:2020年1月20日09:30开始 2.地点:织金县中医院急诊楼九楼会议室 八、竞价须知 1.竞价报名时须提供经营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经营本业务必须一年及以上,以成立时间为准。 3.租金按年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4.遵守我单位相关制度。 5.具体事宜按合同履行,不按合同履行的,我单位随时有权解除合同。 九、招租人、组织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招租人:织金县中医院 组织机构全称:织金县中医院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罗丽娅 135****8955 甘鹏程 150****9338 花 露 183****6570 2. 联系电话:0857-7626245 织金县中医院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