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督查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转变城管队伍的工作作风和服务理念,树立城管新形象,提升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水平,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织金城管局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文化、素质高、能干事的城市管理督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史。 (二)具有织金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生放宽到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城市管理督查人员;招聘人数:15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织金县城市管理局一楼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7——7622777;7621262 瞿荣华:139****7677 郭勇:139****5250 (三)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经审查相关资料合格后,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身份证明、荣誉证书等)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五、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城管局办公室将与各报名者联系,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基础政治理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城管队员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织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测试结束后,将测试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单位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照测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用,录满为止。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1500元/人。试用合格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为2500元+500元绩效考核奖(不包含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工作制服。 织金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