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工商局规范行政监管行为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监管行为,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织金县工商局把贯彻执行省委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作为强化干部纪律教育、推进作风建设的主抓手,立足岗位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落实“四要十不准”作风行为规范,实现制度管人。 出台意见,强化执行力度。把“四要十不准”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出台《织金县工商局关于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实施意见》,强化贯彻执行规定的纪律监督、作风整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局战略部署上,把行动统一到执行规定的各项要求上,不断改进作风,严肃纪律,提高效率,增比进位,争先创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查,从严追责。结合局党组领导挂任基层分局第一书记工作机制,党组成员每月到挂任分局开展督查一次以上,核查基层贯彻执行“四要十不准”实际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帮助找出改进措施,抓好整改。同时,抽调人员组成严格落实“四要十不准”行为规范督察小组,不定期检查督导基层分局及机关股室落实执行规定情况,纠正干部工作作风中的不良现象,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视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严格依照《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违反十不准的处理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纪的,依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