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多措并举推进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山西省第二批失信政府机构名单中,涉及我区7个村(包括金胜镇古寨社区、金胜镇上冶峪村、晋祠镇长巷村、晋源街道北瓦窑村、晋源街道北庄头村、晋源街道五府营村、姚村镇姚村),共17起案件。为做好晋源区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多措并举开展治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工作。截至目前,17起案件的黑名单均已撤销。
一是迅速部署。晋源区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在收到《关于抓紧开展第二批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了晋源区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会议对涉及失信的7个村共计17起案件进行了梳理,要求涉及失信的村委会及镇街在限定时间内解决。2018年12月21日,晋源区召开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对开展第二批失信政府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涉及失信被执行人的镇(街)汇报了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法院进行了现场解答。2019年1月2日,晋源区第三次组织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会,对还未撤出黑名单的12起案件进行再研判,确保年底前将所有失信案件撤出法院黑名单,完成清零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此项工作需要区、镇(街)、村委会三级联动,共同完成。涉及的镇(街)负有领导责任,各村委会作为主体,确定专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全力保障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区法院主动服务,积极对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村(居)委会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或争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三是加强督办。区发改局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的定期汇报制度,做好与上级的对接工作,全面掌握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案件执行完毕前每周五向市发改委报告进展情况,促进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动。(区发改局 王莉婷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