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检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督促检查 ***问效 ――织金县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检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为迎接省、地对我县双拥模范城(县)的检查验收,督促各双拥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县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既定目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24日至9月14日,从县委、县政府、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等工作部门及驻织部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分别对各双拥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双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10]2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国拥[2010]3号)、《贵州省双拥模范城(县)考核评比办法(试行)》、《贵州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先进单位及个人命名表彰管理办法》及《毕节地区2010年双拥工作要点》为依据,以《织金县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责任目标分解》的要求为主要检查内容,对各双拥工作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双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文字文件等软件资料、实地查看双拥工作标志、标牌等硬件材料、走访基层单位和优抚对象、进行双拥知识问卷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各双拥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的双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限期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检查,营造了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对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紧迫感。大家都纷纷表示,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特别要好好珍惜这次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机会,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各自的工作目标,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积极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作贡献,积极为双拥模范城(县)的成功创建添砖加瓦。同时,通过检查,也为大家提供一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为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工作提供一个查缺补漏的有利平台,为双拥模范城(县)的成功创建提供了决策依据,也为我县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双拥工作指明了方向。 (民政局:杨同艳、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