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定期奖励拟嘉奖奖励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 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 号)和《中共防城区委员会组织部、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防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防区人社发〔2022〕1号)精神,经研究,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决定给予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等26个集体、何传鹏等977名个人嘉奖奖励 。现对拟嘉奖奖励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具体对象名单详见***),公示期为2023年 3月16日至3月 22 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嘉奖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 22 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邮政编码:538021,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70-3270915)。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1、防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拟
嘉奖奖励集体名单(26个)
2、防城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拟
嘉奖奖励个人名单(977名)
中共防城港市防城区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力资源
委员会组织部 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