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公告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区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桂办发〔2016〕4号)“每个乡镇要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这三类人员中通盘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1人。”的要求,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为扩大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选人用人视野,选好配强乡镇骨干队伍,经长洲区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三类人员”中公开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2名)
1.长洲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1名;
2.倒水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人选1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我区辖区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乡镇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均可报名。
三、公开选拔的条件
推荐对象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调任实施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有扎根基层的决心和信心,有服务“三农”的热情。
3.有胜任公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决策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差异性条件:
①人选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②人选为村干部的,应当应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职务(即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③人选为大学生村官的,应当具有在职在岗并且服务期满3年村官工作经历。
已录为乡镇公务员的村干部,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选拔。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资格条件中,公选镇党委委员的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公选镇其他副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7月31日。
四、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公开选拔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
1.单位推荐的,报送材料为:《长洲区公开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单位推荐表》(盖章)、推荐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
2.个人自荐的,报送材料为:《长洲区公开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自荐表》(盖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含原件)。
需按职位进行报名,每个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个人自荐的,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须在2016年4月13日下午6时前将相关表格材料送交中共梧州市长洲区委组织部审核,过期将不予受理。
相关材料送交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93号长洲区办公大楼5楼511室,联系人:于子翔、陈红艺,联系电话:0774-3863917,3837599,传真:0774-3863917,邮编:543002。
本次公开选拔按发布公告、公开推荐、资格审查和确定面谈人选、面谈、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与审核、选举与登记等程序进行。整个过程由长洲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具体监督,中共长洲区委组织部设立公开选拔监督举报电话,电话号码:0774-6013080;信件举报请邮寄:梧州市新兴二路193号长洲区办公大楼5楼长洲区委组织部,邮编:543002。
***:1.长洲区公开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单位推荐表
2.长洲区公开推荐副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自荐表
长洲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