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及相关规定,现对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联系电话:0779-3228326
联系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大院内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10日
***:北海市银海区海水养殖区E1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北海市银海区海洋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