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上卫记分20216
思阳镇卫生院(负责人:王猛,男,壮族;登记号:4988***********11C2201):
在2021年4月27日的防城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监督员兼上思卫生健康局卫生计生监督员在监督管理检查中,发现你单位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经立案查明,你单位于2021年4月27日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未能提供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资料,各科室和暂存间的医疗废物没有交接登记资料;未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提供健康检查资料;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不合理,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和“四防”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存放一起。 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予以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防城港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第七条第(十五)项,对你单位不良执业行为记 2 分。
上思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