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防城港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至10月,市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海洋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10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12月底反馈了巡察意见。10家单位近期相继通过本系统网站及防城港市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公布了巡察整改情况。从整改情况看,10家单位党组均能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查摆自身问题,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政府办党组分别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动员会,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问题导向,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以“一对一”交办单形式交办到责任领导、科室和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任务、责任清单《一览表》和《进度表》,围绕5大类9条问题,形成详细的整改时间表和分工图。党组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各类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干部任用档案,开展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九类14项41个问题整改措施。切实强化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规范、严肃党组会议。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开展集体谈话提醒1次、个别谈话提醒2人次。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纠正社企不分、向企业摊派费用等行为,全额清退违规发放聘用人员车补。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修订)规章制度32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细化为4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把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加强对二层机构的管理和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
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为6类22个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制定61条整改措施,先后30次召开各类相关会议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则,制订或修订5项相关制度,加强党建工作,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辟《廉政警示教育》专栏,每月加载1篇精选的典型案例,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共谈话提醒9人,加强财务监管,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等予以清退。
市财政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细化为6大类39个具体任务,出台了91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领导负责制和整改挂账销号制,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以整改清单“对号入座”,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全面落地见效。目前,已经整改完成了37个立行立改和中短期整改的具体问题,正在逐步整改的具体问题2个。组织落实开展财务共性问题专项整治、“吃空饷”问题清理等财政监督检查以及党员干部档案、人事档案复查等专项检查,明确重大项目评审分配、经费支出等重大事项决策方式,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财政管理和投资评审管理相关制度等15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谈话提醒11人,开展多人、集体谈话5次。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研究,共细化分解为4个类别项、13个具体问题,25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两个责任”,规范和细化 “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增强组织人事纪律,加强科技项目监管,制订和修订《中共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工作规则》、《防城港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9项制度。
市海洋局党组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大方面共9个专项问题,市海洋局制定细化出52条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保护区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强化海洋项目督查、加大打击各类违法用海行为。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财经管理制度5项。强化追责约谈,组织提醒谈话19人、诫勉谈话2人。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了51条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旅游市场整治,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有突破,扎实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并强化督查,获批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推进党组抓党建常态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执行挂任职规定。规范财务工作并加强管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电话费等进行整改,约谈当事人3人。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项。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意见分解细化为4大类整改事项、8个具体问题、23条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及意识形态、信访等各类规章制度7项,起草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及工作督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干部使用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方案,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管理,对违规公务租车和发放的各项奖金津贴、补贴予以清退。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围绕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13条意见建议,细化为20条整改措施,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推进。强化领导责任,党组书记自觉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内的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20项,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完善机关管理制度15项。规范强化财政扶持管理,制定出台少数民族资金管理使用制度4项,并严格执行。加强干部队伍监管,共谈话提醒14人次,诫勉谈话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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