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恢复市城区部分公交线路运营的通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从3月13日起,在2月21日恢复1路、11路、14路公交线路的基础上再恢复6条公交线路运营。现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路
自3月13日起,恢复2路(火车站—化机厂)、18路(公交公司—尖山子)、20路(龙背山—山河半岛)、22路(龙港区第二人民医院—高新园区、双树乡政府)、30路(龙湾公园—体育馆)、31路(星河湾环路)6条公交线路运营。
二、运营时间
首班车早6:50,末班车晚17:30,发车间隔暂定为10—30分钟,将视客流情况随时调整。
三、乘车须知
1.乘车前需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
2.乘车期间乘客要全程佩戴口罩。
3.对不戴口罩、不扫二维码、有发热等症状的乘客,禁止乘车。
4.乘客在乘车期间严禁随地吐痰、吸烟、吃食物等行为。
5.乘客在车厢内应当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靠近车窗人员,应当主动打***窗进行通风。
6.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乘客,防疫监督员要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投诉举报电话
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公交公司服务电话:2670000。
特此通告。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