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颁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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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2月27日发表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经企业申请,我局同意向西安诺亚实业有限公司颁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请西安诺亚实业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依法依规经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编号 | 有效期 | 经营方式 | 经营品种和销售量 |
1 | 西安诺亚实业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会展国际大厦1幢11层1113室 | 陕3J(西碑)047 | 2023年2月22日至2026年2月21日 | 纯批发(无储存设施) | 盐酸(500吨/年)、硫酸(500吨/年)、丙酮(500吨/年) |
特此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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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10: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