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云梦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9月 18 日)
云梦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云梦县统计局
根据***和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于2018年12月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000多人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411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5624.42公顷(534366.30亩)。其中,水田25621.40公顷(384321亩),占71.92%;水浇地5874.59公顷(88118.85亩),占16.49%;旱地4128.43公顷(61926.45亩),占11.59%。云梦县耕地主要分布在下辛店镇和曾店镇,面积分别为5405.32公顷(81079.80亩)和4210.92公顷(63163.80亩),占全县耕地的26.99%。
云梦县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区,一年两熟;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 34181.66 公顷(512724.90亩),占全县耕地的95.9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48.29公顷(20224.35亩),占3.7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1.29公顷(1219.35亩),占0.2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01公顷(195.15亩),占0.0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17公顷(2.55亩)。
(二)园地82.24公顷(1233.60亩)。其中,果园60.75公顷(911.25亩),占73.87%;茶园1.28公顷(19.20亩),占1.56%;其他园地20.21公顷(303.15亩),占24.57%。园地主要分布在曾店镇和伍洛镇,占全县园地的35.43%。
(三)林地974.04公顷(14610.60亩)。其中,乔木林地606.28公顷(9094.20亩),占62.25%;竹林地1.24公顷(18.60亩),占0.24%;灌木林地44.52公顷(667.80亩),占4.57%;其他林地320.90公顷(4813.50亩),占32.95%。林地主要分布在清明河乡和隔蒲潭镇,占全县林地的31.82%。
(四)草地59.79公顷(896.85亩)。人工牧草地面积为0.22公顷(3.30亩),占0.37%,其他草地面积为59.57公顷(893.55亩),占99.63%,我县没有天然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隔蒲潭镇和吴铺镇,占全县草地的41.81%。
(五)湿地552.70公顷(8290.5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云梦县只有内陆滩涂和森林沼泽两种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552.35公顷(8285.25亩),占比几乎达100%;森林沼泽0.35公顷(5.25亩)。湿地主要分布在下辛店镇,占全县湿地的56.8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211.77公顷(138176.5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473.35 公顷(37100.25亩),占26.85%;村庄用地6574.07 公顷(98611.05 亩),占71.37%;采矿用地67.54 公顷(1013.10亩),占0.7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6.81公顷(1452.15亩),占1.05%。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城关镇和吴铺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03%。
(七)交通运输用地1915.41 公顷(28731.75 亩)。其中,铁路用地285.31公顷(4279.65 亩),占14.90%;公路用地面积为892.30公顷(13384.50 亩),占46.58%;农村道路面积为737.80公顷(11067.00 亩),占38.52%;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城关镇和吴铺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27.6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830.49公顷(177457.35 亩)。其中,河流水面1546.75公顷(23201.25 亩),占13.07%;水库水面44.54公顷(668.10 亩),占0.38%;坑塘水面7341.17 公顷(110117.55 亩),占62.05%;沟渠2073.71公顷(31105.65 亩),占17.53%;水工建筑用地824.32公顷(123***.80 亩),占6.97%。云梦县没有冰川及常年积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下辛店镇、曾店镇和沙河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2.7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我县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党政同责。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控,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对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和制定我县区域发展布局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力打造“一主四化、五位一体”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