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庞家川村和地税局获全国文明称号
(据晋城在线 12月21日)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12月20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为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长沙市等27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等899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首都博物馆等179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同时,决定继续保留厦门市等23个城市(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
我市6村镇和4单位分别新获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我市6个村镇分别是:高平市马村镇、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大张村、高平市永录乡东山村、阳城县凤城镇水村、陵川县秦家庄乡庞家川村、沁水县嘉峰镇永安村。
4个单位分别是:晋城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城市城区地方税务局、陵川县地方税务局、皇城相府风景旅游区。
中央文明委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区)、村镇、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