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步走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督导抽查工作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鲁统办字〔2015〕17号)要求,近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冯新杰带领法规科及有关专业同志到巨野、郓城两县进行检查,揭开了全市统计执法督导抽查工作的序幕,这也是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体现。
市统计局专门制定了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四步工作法”:第一步,企业、县区局开展自查。企业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县区局对抽查单位全部进行检查,并对有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坚决打击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第二步,市局对县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执法整体工作是否认真开展、执法程序是否存在缺陷、整改是否到位等内容。第三步,市局对个别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等内容。第四步,认真处理和总结。市局对全市范围内立案查处的案件进行认真研究,确定处罚措施,该罚款的罚款,该处分的处分,该曝光的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过检查发现,巨野、郓城两县能够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企业自查和县局检查,程序规范合理,对个别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行为,积极促进了统计“双基”建设,对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提供了法制保障。市局对各县区督导抽查结束后,将对全市执法检查整体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