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缴房屋占用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26日发表
谭海彬(身份证号码:4406011962******51):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核查发现,你(家庭)在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非法占用我中心管理的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华新路8号二座1311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使用,现需向你(家庭)追缴占用费合计12701.9元(自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4月21日,按照市场租金参考价22元/平方米执行,即每月占用费1187.1元)。
请你(家庭)在本通知公告之日起10日内到同济房管所清缴上述占用费;逾期未缴纳租金的,我中心将对你(家庭)采取措施,并向你进行追缴。
详情可咨询: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28296)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路12号
佛山市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2年8月2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5:53: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