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不得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
今年11月份发生的地产中介中天置业公司经营者携款潜逃事件暴露出了我市二手房交易管理存在漏洞。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堵住管理漏洞,防止类似“中天事件”的再度发生,经修订后的《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和《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合同规定,中介公司不得监管二手房交易资金。
据介绍,现行版本的二手房交易合同规定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共有“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作第三方监管”、以及“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即由中介公司监管)监管”三种监管方式。具体监管方式,由买卖双方确定。这就给了部分不法中介挪用交易资金打开了“方便之门”。为堵住这一漏洞,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新版合同取消了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监管的方式。新版合同提出,建议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通过“委托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此外,关于交房保证金,新版合同中规定:交付给中介公司的交房保证金,建议买卖双方自行协商,但一般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2%。
最近因银行收缩房地产信贷,不少人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无法按先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从银行获得贷款。而按照合同的约定,买方逾期付款给卖方,需承担责任。鉴于银行调整信贷规模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信贷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控因素,新版合同规定,买方因银根紧缩贷不到款而导致逾期付款的,属于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