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安全绿色行动
一是宣传教育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6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以“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制度”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是专项整治行动。包括十个方面: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仓储、销售、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整治;矿山和采石场生产安全整治;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旅游安全整治;海上捕捞和养殖生产安全整治;山林防火安全整治。 三是监督通报行动。在全市各基层单位选聘安全义务监督员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公开事故隐患和已发事故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全市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监督。及时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发生的事故及存在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清查整顿行动。5月底前进行企业清查登记造册,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关系,逐个进行检查整顿,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顿的重点是中小型个体私营、乡镇村办集体、股份制和外商投资企业。 五是应急救援行动。将组织修改和制定各类重特大事故(件)应急处理预案,预案下发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协调会,建立指挥机构,完善通迅网络,组建抢险队伍,筹备应急物资,并组织一次全市性模拟演练。 六是安全执法行动。根据部门权限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和补充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依据。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发证。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认真执法和热情服务相结合,帮助和指导企业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