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二、办理部门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pbz.gov.cn)
三、办理依据
(一)《***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
(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
(三)《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5〕422号)
(四)《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粤质监〔2016〕77号)
(五)《珠海市质监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珠质监〔2017〕6号)
四、办理范围
在珠海市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者,在企业产品标准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或销售产品之前,企业自主将产品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我声明公开所执行的服务标准。
注:法律、法规另有备案规定的除外。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软件产品;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Ⅱ、Ⅲ类)、医药产品标准应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注册:
1、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企业登录入口”,打开企业登陆系统登陆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2、填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注册地址等: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出现用户信息填写页面,填写要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
(二)登录:
非首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页面验证码。
(三)标准录入:
系统支持四种类型标准的录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录入:分别点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录入。
2.企业标准录入:点击“企业标准”进行录入
企业注册、登录及标准录入、修改、删除等操作内容可详见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操作手册(http://tbxt.cpbz.gov.cn/help/book.html)。
(四)企业办理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公开过程中有问题的,可联系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010-82993839。
六、办理须知
(一)企业自愿公开,对声明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公开的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按操作流程完成全部操作,企业公开的标准内容将生成为带有备案时间水印的文本,即完成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公开。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标准备案。
(三)企业应自行组织专家对标准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评审,自行组织对产品送检,以验证产品是否能达到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是否可行。
七、办理所需资料
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录入相应的标准名称和标准号;
执行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录入企业产品标准文本,也可选择录入企业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和对应的检验试验方法。
八、办理时限
信息录入确认后,即完成企业执行标准自我公开。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受理时间
全天。
十一、办理网站及咨询电话
网址: http://www.cpbz.gov.cn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010-82993839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0756-2661311
珠海市香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标准化与计量室:0756-226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