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二)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16年6月21日至7月21日,对区扶贫办进行巡察。
一、巡察对象和内容
巡察对象:区扶贫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对你单位的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进行巡察。
重点对下列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二)执行《***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情况;
(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
(五)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六)其他需要巡察的情况。
二、巡察方式方法
此次巡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回访检查等方式进行。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巡察工作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巡察组办公地点:东宝区扶贫办七楼会议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东宝区人社局办公大楼一楼入口处
巡察组公开电话:139****8570 156****7079
巡察组电子邮箱:dbqwd2xcz@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