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会组织2017年度年检开启
年检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3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正在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17年度检查工作,凡2017年6月30日前经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2017年度年检。年检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年检。
参加年检的各社会组织要在“湖北社会组织网”网上办事大厅年检栏目中选择相应类别,如实填报《2017年检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网上审核(直接登记的单位,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直接审核)后,打印《2017年检报告书》(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连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据了解,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年检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结束,被要求整改的单位必须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记者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