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六结合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配合“创文”工作,采取“六结合”开展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治理行动,促进“找堵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采取集中在城区西关桥、东城角等重点路口定点执法,并实行巡逻车流动查处。
二是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采取每日早、中、晚高峰时段必查,并实行错时上岗措施,实行机动灵活查处。
三是城市与农村道路相结合。联合乡镇派出所交警队结合夏季交通安全整治,在城区、国省道和乡村道路全面治理。
四是教育劝导与现场处罚相结合。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有头盔放在后备箱不佩戴的,进行批评教育、劝导纠正、参加教育培训、写出保证等措施;对无安全头盔且不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罚款20—200元和驾驶人记1份的处罚。
五是部门配合与曝光行动相结合。对涉及不戴头盔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企事业部门人员,分别采取抄告、约谈、敲门行动以及停业整顿等方式进行联合整治。
六是宣传与案例曝光相结合。发布了专项治理通告,采取邀请县新闻记者随警采访、广播电视播报、微信公众号、抖音以及“不戴头盔曝光台”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扩大警示教育深度和广度。
6月份以来,已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现场劝告、批评教育800余人次、处罚200余起、暂扣车辆50余辆次,案例曝光4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