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鄂政办电〔2013〕13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
(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
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
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镇办、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明确带班领导,落实责任人,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放假时间。
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办)电话:5223491 传真:5227057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