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山县科技进步及发明造专利奖励标准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6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全县科技进步与创新,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兴山县科技进步及发明创造专利奖励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将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每项5000元、3000元、1000元调整为每项10000元、5000元、3000元。
二、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每件2000元、800元、500元调整为每件4000元、1000元、1000元;将优秀专利工作者奖金由原200元/人调整为500元/人;将中小学生申报专利的政府补贴由原100元/件调整为150元/件。
三、调整后的奖励标准从2012年起执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3:47: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