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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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2021年3月11日,我局在南漳县城关镇发展大道108号物流快递分拣中心查获以下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368号,联系人:康万波,联系电话:5232590) 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南漳县烟草专卖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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