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 联合互动化解侵害健康权纠纷
近日,湾仔司法所和南湾法庭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联合调解了一起因打架斗殴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09年3月2日,湾仔海鲜街相邻的两家酒楼因为争抢客人引发口角,继而演变为打架斗殴,其中一家酒楼老板张某带着4名员工打伤了另一家酒楼老板陈某及7名员工。2010年1月,陈某及7名员工共8人以侵害健康权将张某诉至香洲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南湾法庭于今年3月份开庭审理了该案。
经对案情认真分析,南湾法庭认为该案案情单一,可以通过庭外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而且能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随后南湾法庭与湾仔司法所及时进行了沟通,共同研究化解该纠纷的调解方案。5月18日下午,南湾法庭与司法所联合在湾仔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联席会议室对该纠纷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法官和司法所调解员首先向双方解释庭外调解解决纠纷具有方便、快捷、不伤和气以及诉讼费用减半等优势,促使双方同意调解解决纠纷。随后,调解人员从情理上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劝导双方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张某认为打架双方都有责任,坚持只承担一半的赔偿费用。见此情况,调解人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调解人员指出张某及其员工打架斗殴行为的违法性,对陈某等人受伤事实他们负有全部责任,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让陈某等人从解决问题的根本出发,适当做出让步。经调解人员做工作,陈某等人同意放弃追究其他赔偿责任要求,只要求张某支付8人的医疗费用7000余元。
后经多番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支付部分医疗费及一半的诉讼费用共计6600元。5月19日双方当事人在南湾法庭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此案的成功调解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一次生动体现,实现了两种“调解”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有效减轻了群众讼累,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诉讼压力,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