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抓好三农工作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良好开局
2月23日,市长陈海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八届48次常务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他要求有关部门以做好会议筹备工作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抓好农村、农业和农民工作,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经济提前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2010年,农村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1.1%,拉动全市经济增长9.6个百分点,是2005年的2.4倍;固定资产投资五年增长了3.6倍;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2005年翻两番,占全市比重提高到34.2%;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一市三县超额完成辽宁省第一个“三年倍增计划”,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主要指标增幅远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陈海波在会上强调指出,今年“三农”工作任务繁重,涉农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把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落实。要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步伐,重点抓好工业产业集群以及中心镇和县城发展,特别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水利设施和农村环境建设,扎实做好农村的民生工程。要认真实施新一轮县域经济“三年倍增”计划,推动县域经济取得突破性进展。市政府将全力以赴支持新民市和辽中县冲刺全国百强县,推动法库、康平两县在全省县域综合经济实力排名中位次前移。当前,各地要突出抓好备耕春耕生产,确保今年全市农业生产取得好收成。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将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下发的《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沈阳市一市三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将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沈阳市人民政府贯彻〈***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沈阳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决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副市长王玲、王翔坤,副市级干部黄凯、沙波涛,副市级调研员刘兴烈,市政府巡视员石其金,市政府秘书长阎秉哲出席会议。
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