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车改处置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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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6日发表
2021年,区事业单位车改领导小组确定事业单位30台车辆参加车改,9月30日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扩大会议同意保留2台车辆(辽C65M56、辽CLH100)作为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业务保障用车,实际参与车改28台。
2022年3月,按照比价三家原则,选定鞍山鑫诚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车辆评估。该事务所对28台车辆进行初审,其中3台车辆无手续,无法评估,更不能拍卖;其中7台车辆欠交保险费及未车检,补交费用平均每台5000元左右,评估价值每台500元以下,根据成本核算原则,该7台车辆拟做报废处理;剩余18台车辆评估价值为71690元。
经4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以评估价值作为底价实施拍卖。按照比价三家原则,选定辽宁易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车辆拍卖。4月20日,整体打包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格为73000元,后续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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