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加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三加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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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三加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三加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规划南边13 小区2 号地(F1) |
环评机构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园规划南边13 小区2 号地(F1)(地理坐标为北纬:23°16′35.8″,东经:112°55′8.8″),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29.36平方米,建筑面积4629.36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主要从事五金制品、五金喷涂的生产和销售,年产钢材调质2600吨、钢材淬火1400吨、喷涂五金配件300万件。项目员工人数共3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产生碱性除油清洗废液,经混凝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生活污水324吨/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左岸涌。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固化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滤芯收集回收的粉尘可全部再利用,少量逸出的粉尘,加强车间内通风,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固化工序产生VOCs,收集后经二级UV光解净化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标准限值高空排放。淬火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标准。 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中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5]72 号)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划分依据,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Ⅰ类区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除油清洗废水处理污泥1吨/年属于危险废物(HW17),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回收公司处理,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核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VOCs(有组织)为0.019吨/年、VOCs(无组织)为0.01吨/年,SO2为0.035吨/年,NOX为0.0315吨/年。核定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Cr为0.036吨/年,氨氮为0.005吨/年。根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本批复中需要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依法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 |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