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
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
街道办直属各部门、区直单位驻街道各办事机构、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
为规范街道办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评审(以下简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优化评审流程,加强评审风险防控,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区级政府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府办〔2019〕13号)、《关于明确高明区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明财基建〔2013〕1号)和《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政府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荷办〔2020〕2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明确如下:
一、评审工作流程的含义
评审工作流程指财政投资评审从项目受理至项目归档整个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受理、项目安排、项目评审、项目归档等。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街道办财政投资评审。
三、评审工作流程内容
(一)项目受理
1.申请。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审核业务时须向街道财政办公室呈送项目审核申请,并按要求整理提交审核所需资料。
2.资料送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审核申请的同时须向街道财政办公室呈送送审资料,送审资料须符合《工程概、预、结(决)算送审资料报送指引》的有关要求(见***1)。
3.初步审查。街道财政办公室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送审资料清单,若送审资料不符合报送指引的有关要求,则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补充相关资料后再送街道财政办公室受理审核。核对送审资料后,街道财政办公室按规定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中介)办理审核。
(二)项目评审
中介须严格按照与街道财政办公室签订的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的要求对送审项目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审核报告(初稿)。
(三)现场勘察
在项目评审期间,必要时可以会同街道财政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与相关人员到项目现场勘察。勘察现场时,中介应及时记录现场了解的工程建设情况,并填写《工程现场勘察记录表》(见*** 2)。
(四)对数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若对中介提交的工程审核报告(初稿)有不同意见的,街道财政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中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对数。对数过程中,各方需将对数意见记录在《工程审核对数情况记录表》(见*** 3)并签名确认。
(五)确认
对数通过后,预算审核报告由建设单位和审核中介签章确认后,由街道财政办公室出具《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意见书》(见*** 4);结算审核报告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核中介签章确认后(财务决算审核报告由建设单位和审核中介盖章确认),由街道财政办公室出具《工程结(决)算审核意见书》(见***5),街道财政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抄送相关单位。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凭《工程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意见书》或《工程结(决)算审核意见书》办理相关手续。
(六)委托审核费的办理
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后,中介报送工程委托审核费用申请,街道财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委托审核费用的相关手续。
(七)项目归档
项目评审工作完成后,街道财政办公室和中介分别按要求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四、流程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3日
荷办21013***5:街道办工程结算审核意见.doc
荷办21013***4:街道办预算最高限价意见书.doc
荷办21013***3:工程审核对数情况记录表.doc
荷办21013***2:工程现场勘察记录表.doc
荷办21013***1:高明区荷城街道办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送审资料报送指引.doc
荷办2101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明确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