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丽路(三富路—明湖北路北延伸)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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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秀丽路(三富路—明湖北路北延伸)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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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秀丽路(三富路—明湖北路北延伸)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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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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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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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从 2020年01月17日 至 2020年01月2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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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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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人 | 主: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44237800.00 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收费费率为1.46%;建安费投标收费折率为96.65% | 黄宣武/闽G109-04720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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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431******0.00 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收费费率为1.38%;建安费投标收费折率为96% | 梁智佳/粤高职证字第080****097504号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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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其异议应当针对全部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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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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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862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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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高明区西江新城怡乐路130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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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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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88620868,88620838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邮编: 5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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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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