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力得高科技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7-09-07至2017-09-1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邮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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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佛山力得高科技有限公司(总体验收)申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设施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报告书项目 |
建设地点 | 九江镇沙头水南村沙涌经济社(沙头工业园A区E1地块)粤明油墨化工厂成品仓库之一 |
建设单位 | 佛山力得高科技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验收监测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信雄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南海区九江镇沙头水南村沙涌经济社(沙头工业园A区E1地块)粤明油墨化工厂成品仓库之一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50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年产苍蝇贴50000件、老鼠贴50000件。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拟验收不合格的原因 | 1、验收监测报告不合格(VOCs总量超出环评审批要求、治理工艺描述与现场不一致、无标示排污口编号)。 2、治理方案须提交原件或者加盖企业和设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治理方案不合格(工艺论述与现场不符)。 4、涂胶工序废气部分未完成收集。 5、验收申请表不合格(表二须填写完整、环保投资废气分项与总项填报不一致)。 6、应急预案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