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荷城街道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荷城街道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街道直属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各小学、幼儿园,区直属单位驻街道各办事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根据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现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提出有关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适龄儿童按学区(地段)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合资格适龄儿童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公平接受教育。
二、招生学校
荷城一小、荷城二小、荷城三小、高明一中附属小学、沛明实验小学、石岐小学、泽英小学、罗俊小学、德信实验学校、西安实验小学、西安小学、富湾小学、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三、招生方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 201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具有荷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父母在本街道工作、居住且符合入读政策的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二)户籍生学区划分。
2019年秋季,所属各公办小学按照《荷城街道公办小学2019年秋季新生招生学区划分方案》(***1)所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三)报名办法。
荷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荷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自动放弃了报读户籍学区学校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报读的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符合以上两类报读条件,但父母一方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由家长带备相关资料到新市民积分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育才流管服务站、照明流管服务站、长安流管服务站)其中一个点办理积分。
注:所有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次报名,并且只能报读一所学校,多报无效,否则将直接取消报读资格。
(四)报名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荷城街道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1)报名及注册时间:2019年5月4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学区户籍生:小孩的户口簿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小孩父或母页、小孩页)和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此项资料可在开学后再提交);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可报名时或提前向幼儿园老师索取填写);
‚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经高明区教育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下发的名单和资料,这几类不需要现场报名,只需要现场领取《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4)注意事项:
此阶段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学区户籍生资格,只能参加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报名,并按相应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
‚此阶段报名不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2.第二阶段: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或放弃了第一阶段户籍学区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教育〔2019〕14号)文件要求的企业人员子女。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志愿报读的学校校园内。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荷城街道户籍的只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请参考***3中对应的类别资料要求),并递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可提前向幼儿园或现场索取填写);
ƒ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教育〔2019〕14号)文件要求的企业人员子女。只接受高明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审定下发的名单,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并领取学校资料参加抽签。
(4)抽签时间安排(当学校的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才进行;当人数等于或小于剩余学位数时,已报名的小孩直接录取):
第一轮抽签。
时间:5月18日上午,8:00开始派筹,9:30截止入场,9:45开始抽签(只能一名家长进场,不能带小孩参加)。
对象:已报名的政策性借读生以及这阶段的其他类别已报名的小孩。
地点:所报读的小学校园内。
‚第二轮抽签。
时间:5月25日上午,8:00开始派筹,9:30截止入场,9:45开始抽签(只能一名家长进场,不能带小孩参加)。
地点:一中附小校园内。
对象:在第一轮抽签未能中签的政策性借读生。
形式:由街道教育局作抽签统筹,学位安排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情况以中签先后,先中心城区,后周边(此轮原则上不设报读志愿)。不服从安排者,将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5)注意事项:
此阶段逾期不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此阶段报读资格,只能参加第三阶段积分报名,并按该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
‚请家长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资料。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投诉电话:89998110、89998113。
3.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5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址分四个点,申请人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之一办理,不得重复报名:
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626208,地址: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育才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83192,地址:荷城街道文华路永昌巷3号一楼;
照明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18821,地址:荷城街道富湾安华路52号一楼大堂。
长安流管服务站,咨询电话:88886919,地址:荷城街道荷美街荷美七巷30号一楼。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按认真阅读参照《佛山市高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准备好资料一次性递交。具体可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高明区人民政府网新市民服务专栏和高明发布、高明政法等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街道流管服务站查阅《佛山市高明区积分制服务指南》。
(五)学位安排形式。
学位安排顺序为:先安排学区户籍生(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员工的直系子女列入学区户籍生阶段安排),再安排非户籍生(其中政策性借读生优先安排,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再按积分高低安排普通借读生)。
1.具有荷城街道户籍且在第一阶段已报名的学生(含有关政策优先照顾生),按户籍所属安排入读学区学校。
2.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的非荷城街道户籍的借读生(含有关政策照顾生)以及在这一阶段才报名的本街道户籍生。报名结束后,由街道教育局根据各所小学剩余学位数情况以直接录取(当报名数等于或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或现场抽签(当报名数大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的形式安排到报读的小学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第一轮抽签由所报读的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第一轮未能中签的则进入第二轮抽签,第二轮由街道教育局直接主持实施,将所有第一轮未能中签的集中一中附小进行抽签统筹,顺序是先城区后周边)。
3.普通借读生根据积分分数高低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每一阶段不服从安排者,将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5.属于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高明区高层次人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教育〔2019〕14号)文件要求的企业人员子女,享受入学优待政策。此几类适龄儿童的报读只受理经相关对应部门审核、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所下发的名单,街道教育局不受理个别报名。
(六)有关规定。
1.严禁违规招生。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好班额。2019年秋季,一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45人/班,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班额不超过50人),招生计划与学籍捆绑。
2.严禁招收2013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出生的、或已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达到义务教育学龄的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以及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所有学校均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
4.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一次性提交且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所有阶段的公办小学入读资格,并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注:街道教育局每阶段都会将报名资料交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并对报名名单进行公示)。
5.每个儿童只能选择一种报名类别(即每个儿童只准报一次名及一间学校),多重报名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6.各阶段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含本街道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并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阶段学位,但可参加下一阶段报名作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街道教育局成立公办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今秋各公办小学招生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各项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杜绝并及时纠正招生中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校长要亲自组织招生工作专项培训,未接受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招生工作。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招生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做好今秋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四)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各学校在确保学区范围内已报读的所有户籍适龄儿童100%入学的前提下,要积极协助解决符合入读政策的佛山新市民随迁子女(即非荷城街道户籍的借读生)的入学问题,确保佛山新市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本意见中未尽事宜,由荷城街道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998110、89998113。
***:1.荷城街道公办小学2019年秋季新生招生学区划分方案
2.2019年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3.2019年秋季荷城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表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19日
一、荷城街道第一小学
健力社区居委会的玉成一二巷以北、文昌路以东、沧江路以南、建设路5号以西区域(不含建设路6号以东及沿江路)以及显洲、井溢、岗头王、岗头冯村4个居民小组;
岭南社区居委会的东华路以北区域。
二、荷城街道第二小学
竹园社区居委会(含苏棠、扶丽2个居民小组)的区域;
长安社区居委会的文明路以东区域;
健力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路6号以东及沿江路岗头王牌坊以北区域。
三、荷城街道第三小学
中山社区居委会的跃华路以南、泰和路以东区域以及跃华路以北、荷富路以东区域;
长安社区居委会的文明路以西区域以及新亨、禾洲、张学、西头4个村民小组。
四、高明一中附属小学、荷城街道罗俊小学(两校为同一片区,可以根据学位数选报其中一间)
中山社区居委会的荷富路以西、跃华路以南、泰和路以西、沧江路以北区域;
安泰社区居委会的中山路以西区域;
金华社区居委会的中山路以西区域;
罗西村委会原有所属的各村民小组(除已纳入西江新城第一小学范围的村民小组外)。
五、荷城街道沛明实验小学
安泰社区居委会的中山路以东区域;
金华社区居委会的中山路以东区域。
六、荷城街道石岐小学
育才社区居委会的区域;
健力社区居委会的文昌路以东、玉成三巷以南、文华路以北区域、沿江路以西、岗头王牌坊以南。
七、荷城街道泽英小学
岭南社区居委会的东华路以南区域;
月明社区居委会的区域。
八、荷城街道西安实验小学
河江社区居委会的区域;泰华社区居委会的区域;
泰和村委会的区域。
九、荷城街道西安小学
庆洲社区居委会、南洲村委会、塘南村委会、王臣村委会、范洲村委会、泰兴村委会的区域。
十、荷城街道德信实验学校
三洲社区居委会、伦埇村委会、铁岗村委会、尼教村委会、孔堂村委会、仙村村委会的区域。
十一、荷城街道富湾小学
石洲村委会、江湾社区居委会、照明社区居委会(除马宁、官棠、甲介、沙寮4个村民小组外)的区域。
十二、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明湖社区居委会以及广明高速以南、沿江路以西、怡乐路以北、秀丽河以东区域内的村民小组。
说明:学区划分只针对学区户籍生而言。本通知中未尽事宜,由荷城街道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9998110、89998113。
2019年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条件 |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 部门核查 |
1 | 优抚群体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①市厅(局)级或军分区确认材料;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③委托监护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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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 ①区级或以上公安部门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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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街道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①《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及监护人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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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街道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①《收养登记证》;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及收养人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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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街道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①区级及以上民政局或残联证明或区级及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及照顾(监护)人户口簿; ③委托监护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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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 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区、镇(街道)教育局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确认核查身份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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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类 | 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 ①《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②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③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由区教育局统一向市人社局或人才管理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8 |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街道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街道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 ①《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②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③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由区教育局统一向市人社局或人才管理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
9 | 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 ①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 ②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③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由区教育局统一向市人社局或人才管理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
10 |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 ①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 ②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③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 |
11 |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 ①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由区教育局统一向市人社局或人才管理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
12 | 投资贡献类 | 区级及以上政府认可的,对本街道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①区级及以上政府认可证明; ②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③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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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在本街道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①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②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③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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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境外群体类 | 在本街道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②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文件); ③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 ④儿童和父母(或一方)亲子关系材料; ⑤属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监护公证书。 | 区教育局向区侨务相关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15 | 在本街道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街道居住的有关证明); ②儿童和父母(或一方)亲子关系确认材料; ③属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明材料及委托监护公证书。 | 区教育局向区台港澳相关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 |
16 | 其它类
| 在本街道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及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①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②本街道内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有效证明(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连续5年及以上的佛山市流动人员办理居(暂)住证历史记录;连续5年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5年及以上的依法纳税证明); ③在本街道内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及以上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参保缴费部分年限可以是高明区内缴纳,但目前必须在我街道内缴纳); ④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 (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证明和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及以上证明必须同时满足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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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父母一方是佛山市户籍,并且在本街道内有固定住所或工作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 ①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②在本街道内有固定住所证明(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房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3个月以上的租金收据、交水电票据等;村(居)委会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 ③在本街道内有固定工作证明(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租地合同;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证明等)。 (固定住所证明和固定工作证明选择其中一项提交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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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在本街道内居住并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①儿童和父母(或一方)户口簿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儿童和父母不同户或户主为非父母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材料); ②不低于80平方米的住宅房产权证明(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备案的购房合同、***); ③本街道的有效期居住证(其中房产权证明所有人与居住证所有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要提供夫妻结婚证及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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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签名确认。2.外籍、港、澳、台和佛山市五区人士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
***3: 2019年秋季荷城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 |||
校别 | 咨询电话 | ||
班数 | 人数 | ||
一小 | 7 | 315 | 89998128 |
二小 | 3 | 135 | 66885187 |
三小 | 7 | 315 | 88828571 |
沛明 | 8 | 360 | 88825887、88825681 |
石岐 | 4 | 180 | 88826079 |
泽英 | 5 | 225 | 88881070 |
德信 | 7 | 315 | 89930863 |
西实 | 9 | 405 | 89998122、89998133 |
西小 | 3 | 135 | 88861279 |
富小 | 5 | 225 | 88811573 |
罗俊 | 1 | 45 | 88286275 |
高明一中附属小学 | 9 | 405 | 88235025 |
西江新城第一小学 | 8 | 360 | 88618812 88618816 |
小计 | 76 | 3420 | |
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19年秋季,一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45人/班,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班额不超过50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