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高明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明府办[2008] 211号
关于印发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
高明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高明区活动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旅游局反映。
二○○八年九月五日
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高明区活动方案
根据《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活动方案》(佛府办[2008]215号)的要求,我区将同期举办“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高明篇”活动。为确保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绿色高明”为活动主题,凸显我区“新兴产业之城,岭南山林水都”的发展战略定位,彰显“休闲度假、绿色高明”的旅游形象品位。
二、活动时间:2008年9月28日—11月30日,为期2个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贸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团区委、荷城街道办、杨和镇政府、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
(三)协办单位:区旅游协会、区饮食同业商会。
(四)支持媒体:佛山电视台高明分台、佛山电台高明分台、佛山日报、珠江时报、珠江商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
(五)组委会
为加强对我区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的领导,成立“2008佛山旅游文化节——高明篇”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小毅(副区长)
副主任:欧亚非(区政府副秘书长)
刘磊芳(区经贸局局长)
成 员: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麦兆雄(荷城街道办主任)
陈伟初(杨和镇镇长)
何荣安(明城镇镇长)
谭应佳(更合镇镇长)
吴兆华(区文广新局局长)
黄伟盛(区农业局局长)
廖爱群(区卫生局局长)
廖冠明(区旅游局局长)
蒋 卫(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健尧(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建雄(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黎维基(区工商局副局长)
冼初成(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铁款(高明供电局副局长)
(六)组委会办事机构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经贸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欧亚非(区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磊芳(区经贸局局长)
成 员:廖冠明(区旅游局局长)
蒋 卫(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福兴(区农业局副局长)
邱军平(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何成辉(区卫生局副局长)
曾建雄(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利学时(区府办综合科科长)
戴伟东(区府办督查科科长)
叶国仪(区政府接待办副主任)
谭文坚(区旅游局副局长)
李展汉(荷城供电所所长)
黄建华(卫生监督所所长)
陆 皓(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叶锡安(区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项目组、宣传组、安保卫生电力组、财务组5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欧亚非(区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廖冠明(区旅游局局长)
联络员:叶锡安(区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府办、区经贸局、荷城街道办、杨和镇政府、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
工作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各项活动安排和情况综合;
(2)检查、督促各工作组、各项目承办单位工作;
(3)准备领导讲话稿、相关文件和资料;
(4)证件的制作、发放,核发公文和印章管理;
(5)做好出席活动的领导、嘉宾的邀请和宣传、接待等工作;
2、宣传组
组 长:吴毅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吴建辉(区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联络员:廖清贤(区旅游局旅游股副股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经贸局。
工作职责:
(1)负责旅游文化节总体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项目组的宣传工作;
(2)策划与实施旅游文化节新闻发布会、旅游文化节的专题节目和专题报道;
(3)对外宣传口径的把关和宣传标语、口语的拟定和宣传稿件的审查;
(4)做好海内外记者的邀请、接待、安排采访以及新闻记者的管理工作;
(5)印制和发放记者接待手册以及其它宣传资料;
(6)发布旅游文化节相关信息;
3、项目组
●第一项目组
组 长:刘磊芳(区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廖冠明(区旅游局局长)
戴伟东(区府办督查科科长)
联络员:黄尔忠(区府办督查科副科长)
成员单位:区府办、区经贸局、区文广新局、荷城街道办、杨和镇政府、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
工作职责:
(1)策划、制定“现代服务业(生态休闲旅游)项目签约仪式”活动方案;
(2)加强与各镇政府(街道办)沟通联系,落实签约项目及签约仪式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二项目组:
组 长:廖冠明(区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谭文坚(区旅游局副局长)
联络员:廖清贤(区旅游局旅游股副股长)
成员单位:区经贸局、区卫生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荷城街道办、区旅游协会、区饮食同业商会。
工作职责:
(1)策划、制定“高明濑粉节”系列活动方案;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濑粉竞技表演、濑粉美食品尝、慈善濑粉宴等系列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3)组织各大旅行社落实“生态游”团队游客人数及旅游线路安排。
●第三项目组:
组 长:黄伟盛(区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李福兴(区农业局副局长)
联络员:陈京明(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荷城街道办、杨和镇政府、明城镇政府、更合镇政府。
工作职责:
(1)策划、制定“改革开放三十年高明特产风情推介”活动方案;
(2)组织有关农产品企业进行参展及推介。
4、安保卫生电力组
组 长:王健尧(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何成辉(区卫生局副局长)
曾建雄(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展汉(荷城供电所所长)
黄建华(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联络员:叶锡安(区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经贸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安监局、高明供电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各项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卫生医疗救护、电力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
(2)负责各项活动的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人车流疏导等工作的协调落实。
5、财务组
组 长:谭文坚(区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叶锡安(区旅游局旅游质监所所长)
陆 皓(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
总 监:梁秀红(区财政局行财股副股长)
联络员:梁洁芳(区经贸局)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经贸局。
工作职责:
(1)申请旅游文化节所需经费,制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对各工作小组及大型项目单位申报的预算进行审核;
(3)管理旅游文化节总账户,对各相关单位的经费预算、主要费用的支付、结算进行监督审查;
(4)统筹集资广告、赞助费和集资实物的收集和管理;
四、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高明濑粉”制作竞技表演
1、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 9月25日,时间半天,组织我区知名濑粉店参加;
2、活动地点:恒威大酒店;
3、组织举办单位:区经贸局、区旅游局主办,区饮食同业商会协办;
4、活动内容:组织知名濑粉店现场表演高明濑粉制作技艺,并由评委选出获奖优胜单位。
(二)“高明濑粉节”系列活动
1、活动时间:10月11日,时间1天,参加人员以团队游客为主,由各旅行社组织游客参加,总人数12000人。
2、活动举办地点:荷城街道常安食街、区各主要旅游景点;
3、活动内容:(具体包括四个分项活动)
(1)生态休闲旅游项目签约仪式
①举办单位:区委区府办主办,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经贸局协办;
②活动内容:生态休闲旅游招商项目推介及项目现场签约仪式、狮艺表演、歌舞文艺表演、濑粉竞技颁奖活动等。
(2)“高明濑粉”美食品尝暨慈善濑粉宴
①举办单位:区经贸局、区旅游局主办,区饮食同业商会协办;
②活动内容:组织游客品尝高明濑粉美食,同时举办濑粉慈善宴捐款献爱心活动。
(3)改革开放三十年高明特产风情推介
①举办单位:区农业局主办,区经贸局、区旅游局协办;
②活动内容:开设土特产“购物一条街”,组织有关农产品企业进行参展及推介,着力推介宣传“高明濑粉”、“合水粉葛”、“高明大肉粽”、绿色蔬果、米油系列等高明土特产,实现产品宣传与旅游购物互动。
(4)“岭南山林水都生态游”
①活动地点:我区各主要旅游景区(点);
②组织举办单位:区经贸局、区旅游局主办,区旅游协会协办;
③活动内容:以旅行社组团形式,组织广大游客畅游我区各大旅游景点,进一步提升我区“休闲度假”“山水怡情”的旅游形象。
五、活动经费
(一)经费来源:活动经费实行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区财政资金投入为主,适当争取企业资金支持。
(二)经费支出:经费开支奉行节俭原则,由区经贸局、区旅游局做好预算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列支。
六、工作安排
(一)筹备发动阶段(第一阶段):5月至9月中旬
1、5月至7月,区旅游局组织牵头,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研究草拟活动方案;
2、8月,成立组委会并召开组委会办公会议,确定各项工作;
3、8月份开始,组委会办公室各工作组开展各项工作,各工作组每月向组委会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4、9月初,组委会领导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5、9月中旬完成各项活动的筹备工作。
(二)组织落实阶段(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1月
1、9月下旬至11月各项活动正式展开,各工作组认真落实具体工作;
2、12月活动结束后,各工作组及时进行总结,召开全区总结表彰大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在人、财、物方面
予以必要的倾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圆满完成。
(二)积极合作,密切协同。各有关单位要服从活动组委会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在保证本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抽调精干人员具体抓好分工任务的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