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应用成果评比的通知
关于举行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
计划应用成果评比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区直学校:
为检验和展示我区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的应用成果,切实提升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技术支持下的教学设计水平,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标准,迎接佛山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应用成果评比与展示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应用成果评比与展示活动。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参评优秀教学设计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者参加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或在2006年后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
(2)申报成果能够体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项目的理念与方法;
(3)成果至少在一个教学过程中应用过,并由师生反映明显改善了教学,提高了质量。
2.参评的优秀教学设计方案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表
(2)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3)一节课的电子作品集(包括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资源及课堂实录)
(4)实践报告(反映自己成果的主要设计思路、实践过程及实践反思等)
以上材料按下列组织方式存放在数据光盘中提交,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一份文字材料。
二、作品上交时间:
参评作品于 2010年3月9日前 上交教育科研培训中心培训部 黄凤英 老师处(联系电话:88639880邮箱地址:fsgmhfy123@126.com)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9个。
四、参评名额分配
单 位 | 名额 | 单 位 | 名额 |
高明一中 | 3 | 沧江中学 | 3 |
纪念中学 | 3 | 荷城教育组 | 9 |
高明二中 | 2 | 人和教育组 | 3 |
高明四中 | 2 | 明城教育组 | 2 |
职业技术学校 | 2 | 更合教育组 | 3 |
技工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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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各教育组根据实际将名额分配到所管辖的小学、中学。
***1: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应用成果评比与展示活动优秀教学设计方案申报表
***2: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应用成果评比与展示活动优秀教学设计方案
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