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第二次)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第二次)
招标公告
(HCN2017—043)
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鱼塘出租(第二次)项目定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4:00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鱼塘现场进行公开竞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村集体鱼塘共5个标段;
2. 标的物所在位置: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辖区内;
3. 合同年限:10年;
4. 交易底价:详见下表(单位:元/年);
编号 | 标段名称 | 交易底价 | 编号 | 标段名称 | 交易底价 |
1 | 后面海1标鱼塘 | 18000 | 4 | 村前2标鱼塘 | 18000 |
2 | 后面海2标鱼塘 | 18000 | 5 | 矮窦2标鱼塘 | 18000 |
3 | 村前1标鱼塘 | 18000 | / | / | / |
5.递增情况:每5年递增15%;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5000元/标段;
8. 履约保证金:一年租金的20%(按中标价计算)。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鱼塘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3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鱼塘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按先开先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集中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集中时间:2017年5月12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
2.集中地点: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祠堂;
3.集中时需提交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明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履约保证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当天缴纳。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开标定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在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鱼塘现场正式开始。投标人请于2017年5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前到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祠堂集中,前往标的物现场进行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四社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5813622844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