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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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5日发表
为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体系,稳慎有序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南海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完善意见。
一、公示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
二、公示方式:网上公示(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网站)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文件有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并说明理由。
联系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
联系人:郭云琦,联系电话:86369810
佛山市南海区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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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0:10:3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