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送达公告中人社监字〔2019〕第060112号
索引号: | 1144***********30U/2019-00100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04 |
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送达公告(中人社监字〔2019〕第06011-2号)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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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送达公告(中人社监字〔2019〕第06011-2号)
发布日期:2019-12-04 浏览次数:-
郭浩(430481************70):
你于2019年10月17日向我局投诉郭祥思承接中山市五桂山翡翠园二街1801号别墅空间室内装饰工程并拖欠你劳动报酬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中人社监字〔2019〕第06011-3号),现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中人社监字〔2019〕第06011-3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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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办理告知书》(中人社监字〔2019〕第060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