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将再建46条生态村
记者昨日从高明环运部门获悉,高明区已出台方案,提出2013年底前创建成国家生态区。
今年3月,佛山市发布方案,提出到2015年,将创建成国家生态市。根据该方案的部署,高明、顺德两区在2013年底之前,要达到国家生态县(区)的考核要求。
这一要求下达后,高明区结合自身实际,于近日出台了《佛山市高明区创建国家生态县(区)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等6大方面提出实施办法,将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应职能部门,并列出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表。
在生态村创建过程中,高明将把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放在突出位置。方案提出,到2012年6月底之前,全区要建成46条市级生态村,目前已建成12条,仍有34条生态村需要创建。在此基础上,到2012年底,高明区80%的镇街要创建成市级和省级生态镇,2013年8月前,80%的镇街要创建成国家级生态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