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到十个严禁严刹不正之风
本报讯(记者高扬)“两节”来临,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节日期间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驾公车探亲访友、钓鱼、到景区旅游;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以***和交易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转嫁摊派费用;严禁举办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节前廉政谈话、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教育提醒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通过主动检查与受理举报相结合、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对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月10日,市纪委与13家大型超市、商贸流通等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座谈,要求全市各大商贸企业要认清形势,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