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南国土资公告〔2017〕2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于2017年9月5日在南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就南澳县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第二次听证会,听证内容为南澳县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重点涉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部分的基准地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7年9月5日 上午9:00—10:30
二、听证会地点:南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8月4日~8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四、户籍在南澳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法定地址在南澳县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五、凡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书面申请送我局土地利用管理股。属自然人的需填写提交《公民参加
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填写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并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举办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特此公告
南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南澳县中兴路。邮编:515900。
联系人:黄晓生;联系电话:86812806。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听证会公告2017002.docx
南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4日
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南澳县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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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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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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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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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听懂的语言 (多选打钩) | 1、普通话 2、潮汕话 | 能流利表达的语言 (多选打钩) | 1、普通话 2、潮汕话 | ||||
简 要 工 作 经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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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南澳县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参加南澳县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
申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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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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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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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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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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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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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身份证件 |
| 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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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听懂的语言 (多选打钩) | 1、普通话 2、潮汕话 | 能流利表达的语言 (多选打钩) | 1、普通话 2、潮汕话 | ||||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内 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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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加盖单位公章 |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仅供参加《南澳县2016年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核对。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4、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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