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对接座谈会
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把我区的精准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根据区精准扶贫会议部署,8月31日下午,区民政局积极联合区扶贫办组织鮀江、鮀莲、月浦、东方和岐山等涉农街道相关人员,对我区精准扶贫和低保政策性兜底的相关事宜进行座谈研究和再部署。区民政局郭镇坤局长,区扶贫办有关领导和各街道负责精准扶贫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民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民政局元少玲副局长主持。
会议指出,目前我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与精准扶贫对象的认定范围确实存在部分差异,对近期市督查组对我区鮀江、鮀莲、月浦等街道存在扶贫对象中存在的“保人不保户”等通报的问题,各街道民政办、扶贫办要加强学习、领会政策、加强沟通、有效对接,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既要应保尽保,也要依法依规。要以问题导向,完善入户表格和数据的整理和录入工作,确保准确及时。会上,参会街道同志还就我区近期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民政局也依据政策进行解读和回应。
会议要求,各街道办负责精准扶贫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民政办负责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把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做细做实,切实增强精准扶贫低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根据低保政策相关要求,对于出现“保人不保户”情况的街道、社区,必须做到一户一份纸质说明并存档。区扶贫办要向相关督查部门做好低保政策和保人保户政策解释工作,同时要将低保户和精准扶贫户不同政策向上级扶贫部门及相关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