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光明区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变动情况通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和《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2018年11月,取消低保家庭1户1人,低保边缘家庭没有变动。
序号 | 所属社区 | 姓名 | 证件号码 | 享受保障人数 | 备注 |
1 | 碧眼 | 梁伟斌 | 507030210 | 1 | 低保 |
光明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1月28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09 07:52: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