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城市管理局召开规章制度建设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佩群副区长关于加强制度建设的指示精神,更加规范、有序地推进城市管理局各项业务工作,2019年1月23日晚上,李晗同志在城管局1211会议室主持召开城市管理局规章制度建设研究会,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起草部门对城市管理局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会议通知(含公务活动安排)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工程管理办法、自行采购预选库管理办法、市政管养检查考核方案等27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与会人员对每一项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
最后,李晗同志强调了几点要求:一是起草的规章制度每个条款必须要有相关依据;二是对有争议的条款要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三是对表述不严谨及缺漏的部分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四是对已确定下来的规章制度需尽快落实,加强培训;五是规章制度起草过程要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全面检视现有的规章制度,该建立的建立,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规范管理、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