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超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拟验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15年第43号
项目名称: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超市项目
建设单位: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岭南路68号(2#地下室(WS1)负一层商业)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日用品流通、预包装食品销售、部分食品现制现售
使用面积:15553平方米
总投资:1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广州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
环评批复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境保护局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增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该项目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落实了污染防治相关措施;
(二)该项目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三、验收检查和验收监测结果
(一)该项目落实经营设备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排放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二)厨房使用电作为能源,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由专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及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三)恶臭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四)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及排烟管道交由专业单位定期保养维护及清理;
(五)生活污水、厨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六)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收利用,列入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交具有严控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办理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我局拟对该项目做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公示期内(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7日),如对此项目验收持有异议,可向香洲区环保局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受理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环保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山峰路78号2栋3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128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