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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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汕澄府办[2009]91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区纪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计生局、城管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等6个部门的政务公开和11个镇(街道)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公开设施、公开内容及档案等形式进行量化考评,具体考评成绩见附表。同时,市民政局于6月16日对我区申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建设进行考核验收,现将市、区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政务、村务公开法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并认真组织自查,建立台帐,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主要表现在: (一)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得到切实加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普遍能够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健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各镇(街道)还落实副书记为第一牵头人,做好总协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同时,还召开会议,专门进行部署。如莲下镇、溪南镇、凤翔街道等镇(街道)还以镇委、镇政府联合行文,印发全镇(街道)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意见,对2009年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各村(居)也都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工作开展也比较正常。广大群众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越来越关心,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涨 ,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二)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按照各自职责,做到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制订全区工作意见,切实加大对全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力度。区监察局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加强对全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区委组织部结合村(居)换届改选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力度;区民政局、农业局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村帐镇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全区村帐镇理工作力度有较大提高,如凤翔、澄华等街道已基本或大部分实行村帐镇理。莲下镇也从去年5个增加到12个村(居),初定今年内全面推行。区直部门和各镇(街道)也切实加强对辖属村(居)和部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如莲下镇、溪南镇、隆都镇等单位还专门成立村务公开指导组,每季度组织对各村(居)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帐,落实专人负责***督促,确保落实整改。此外,莲下镇还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镇委、镇政府两个文明表彰项目,对村务公开做得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村(居)评先、评优资格。 (三)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公开形式多样。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各自的职能,抓好行政运作方式和方法的公开;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围绕保证群众民主监督权力,抓好重大决策的公开;围绕上级党委决策和预防及治理腐败,抓好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公开。尤其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建筑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任免及涉土、涉财等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主要有:1、在显眼处设立政务、村(居)务公开栏;2、编印有关政务内容的信息刊物,如环保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编制有关制度汇编和《公开手册》等;3、建立公众网,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如教育局、环保局、隆都镇、莲华镇、凤翔街道、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在互联网上设置网站,采用网上公开形式,对有关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区自来水公司还以短信形式及时向用水户发送相关信息,让广大用水户全面、快速掌握信息。 (四)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程序和档案得到进一步规范。各级各有关部门能够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开质量。从检查情况看,镇(街道)和村(居)一级都能建立公开审批制度,做到公开前履行审批,公开过程加强***,公开后注重群众反馈的意见。此外,在去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加大投入,全面完善各村(居)村务公开栏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区各村(居)村务公开栏较为规范,并各村按照省制定的统一模板模式规范设置村务公开栏,按统一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同时,对涉土、涉财及村政建设等重大事项公开前都通过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在公开档案管理上,各级各部门能够重视对政务、村务公开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此次受检查的村(居)都能按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资料档案》要求整理成十项档案内容进行存档。如莲上镇、隆都镇、凤翔街道、东里镇等镇(街道 )还为辖属各村(居)统一配置档案盒,统一制作标签。溪南镇、凤翔街道还规定每月一次组织各村(居)进行档案整理。 在检查、验收中,也发现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工作推进仍不平衡。一是一些单位领导和干部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宣传力度还不到位,宣传力度和深度明显不够,对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深,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二是镇(街道)中各村(居)之间村务公开工作也不平衡,档案资料收集工作还不够全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三是一些村(居)普遍还存在重视村政事务的公开而忽视党务公开的现象。四是少数镇尚未能全面实施村帐镇理工作,影响了全区工作进度(具体工作进度表附后)。五是村务公开工作推进较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还较差。如交通局、城管局等部门和镇(街道)一级政务公开档案资料收集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够规范。 (二)公开工作仍不够规范。一是区直部门普遍缺乏建立政务公开审议和评议制度,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无及时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无置牌公开身份,忽视佩证上岗意识。对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公开范围不全面,办事时限、职责不够明显。二是个别村(居)“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中仍然存在由村两委成员担任组长或成员的现象,部分村(居)“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记录不规范,记录内容简单。三是个别村(居)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够详细等现象,如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情况只公开汇总数,未按省要求逐项明细进行公开。四是一些单位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大部分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存在畏难情绪,尚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设置公开网站,未能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监督指导力度还不足。一是各级各部门虽然都成立了政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但缺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检查监督流于形式,缺乏工作实效。二是部分镇(街道)虽然组织对辖属村(居)进行检查,但无实行考评,无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普遍镇(街道)对“末位村”无建立工作台帐制度,无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指导并限期落实整改。三是个别村(居)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刚成立不久,工作开展尚不正常,且镇(街道)对其工作指导力度不够,业务不熟悉,造成对村政重大事项和村务公开审核程序和手续不规范。四是个别单位对政务、村务公开培训、指导工作力度还不够,指导方法方式不对,针对性不强,造成部分单位公开档案资料还不全面、不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立“阳光政府”、“阳光行政”、“阳光村务”的目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采取措施,充分发挥宣传媒介,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明确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民主管理的有力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二)要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一是各镇(街道)、区府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印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澄府[2008]14号)文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的常态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筹备建设本单位公众网站,并通过网站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扩大政务公开履盖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交通、公路、环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建立长效机制,将办事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三)要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各镇(街道)、各村(居)要以我区申报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建设为动力,加大力度在巩固村务公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要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全区村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三是各镇(街道)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和完善“村帐镇理”工作,一定要确保全区各村(居)在2009年100%推行“村帐镇理”。此项工作由区监察局负责抓好督查,区农业局负责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四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各镇(街道)应每季度组织对辖属村(居)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考评和通报,对“末位村”必须建立工作台帐,落实专人***督促其整改。同时,对每次检查的“末位村”整改情况要在检查结束后15日内报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备案。五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程序。对“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中由村两委成员担任组长或成员的村(居),必须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程序予以彻底纠正,村两委成员只能担当“两个小组”的召集人,不得兼任其组长或成员。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各村(居)“两个小组”工作活动记录,尤其对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记录一定要按照要求,认真清晰地记录审核多少单据,发生的总金额是否合乎财务制度,是否同意公开,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审核人员一定要签名。六是要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各村(居)要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规范党务公开工作,要将适宜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如村(居)党组织重要决策、党内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自律、党员奖惩、评先、评优及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活动等村(居)党务内容进行公开并存档。七是要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区民政局要按照区2009年工作意见的要求,制订培训方案并组织培训,各镇(街道)也要组织对辖属村(居)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一级培训一级,进一步巩固提高各级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附:1. 澄海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检查评分表。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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