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汕头市澄海区隐形经济专项治理调查摸底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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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澄府办[2013]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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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隐形经济” 专项治理调查摸底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隐形经济”专项治理调查摸底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
汕头市澄海区“隐形经济”专项治理 调查摸底阶段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引导扶持“隐形经济”显性规范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部署,为全面摸清和掌握我区“隐形经济”的存量,更好反映我区经济发展现状和运行态势,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特就调查摸底阶段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按照“以治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解决当前存在问题,又着眼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当前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全面摸清我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以及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瞒报漏报的企业、个体户的实际状况,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引导规范和查处取缔措施,做到既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经济违法行为,也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走上规范化经营轨道,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调查摸底工作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治理模式,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以镇(街道)为主体,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二、工作重点 一是全面摸清我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际状况,特别是加工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食宿餐饮业以及其他服务等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经济户口清理,全面清查掌握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情况以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瞒报漏报税收的情况; 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坚决查处打击涉黑涉恶、制假售假以及涉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小、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及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强教育引导,逐步将其引上规范化经营轨道。 三、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工作从现在开始至年底,主要分3个阶段: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订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起至10月10日) 区政府成立引导扶持“隐形经济”显性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隐形经济”显性规范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由黄常新(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工商局、经信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人社局、公安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和澄海供电局等有关单位各一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区工商局),由陈泽卫(区工商局)任主任,成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清查工作队伍;要根据辖区实际,制订本辖区调查摸底具体行动方案,全面部署调查摸底的范围、任务分工、方法步骤等各项工作任务;要召开“隐形经济”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推动“隐形经济”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清查阶段(10月11日至11月30日) 调查摸底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以镇(街道)为主体,经信、工商、国税、地税、公安、人社、统计、供电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区域、定责任、定专人,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已取得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及税收漏报瞒报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户检查登记、核查生产经营规模,摸清无证无照经营、未办理税务登记、税收漏报瞒报的种类、数量、行业分布以及造成无证无照经营的原因等情况。无证无照经营、未办理税务登记情况按附表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格(见***)。涉及漏报瞒报情况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相应调查表格落实填报。各镇(街道)要于12月5日前将无证无照经营及未办理税务登记清查结果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并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项摸查,无证无照经营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掌控率达到100%,做到实际采集的数据与辖区实际数据相符,高质量地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在清查过程中,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要引导及时补办相关证照;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要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公用服务企业要加强自律与管理,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协助和配合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隐形经济”清查治理工作。 (三)完善治理措施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将根据调查摸底阶段各镇(街道)登记造册的摸清情况,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订具体的清理整治和引导规范工作措施。各涉及行政许可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中的无证无照经营、税收瞒报漏报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态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准入标准,提出解决的方案和办法,为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意见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一把手负总责,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区将与各镇(街道)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对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不配合专项清查工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本次清查“隐形经济”的主体和重心为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和信息,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清查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对无重大危害且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涉黑涉恶、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四)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查工作,协调解决摸查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此外,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半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清查情况。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摸底的总结情况应于12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朱奕沂,联系电话:85877481,传真:85877279)。 (五)加强督查,落实责任。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镇(街道)的清查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达到要求、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摸查效果不明显、达不到要求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结果列入年终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1.汕头市澄海区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摸查情况表 2.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税务登记情况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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