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日报即日起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可以申请了
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
8月22日至9月11日,2017年度龙华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接受网上申请。注册地(或执业地)及税务登记地在龙华区的重点企业,皆可作为主体进行申报。重点企业是指龙华区总部企业、上市企业、成长型科技企业,以及区内纳税、工业服务业、中小微创新和外贸100强企业。
记者获悉,本次租房货币补贴对象为在龙华区重点企业工作人才,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等同等条件的中、初级人才。这些人才还需具备与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处于有效期,并于2017年1月1日前在龙华区缴纳社保且处于正常状态;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购买单位拥有完全产权)或住宅建设用地、未购买或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购房补贴政策等条件。
本次租房补贴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补贴资金统一发放至龙华区重点企业账号,再由企业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本单位人才。每套租房补贴标准为12000元/年。在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完毕后,区委组织部将负责审查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发放情况,经核实企业确实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于年底统计时退回多得补贴。龙华区将依据《深圳市龙华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将其纳入不良行为册,且未来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人才安居保障及新区其他优惠政策的申请。
此外,重点企事业单位存在虚报瞒报、违规使用资金及对人才信息把关不严等行为的,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龙华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且未来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人才安居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