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指引
一、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现场勘查→项目公示及呈批→发证
1、 视项目污染或敏感情况决定是否看现场,与文件审查同步进行。
二、 办结时限:报告表项目(受理公告5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共10个工作日)、报告书项目(受理公告10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共15个工作日),登记表项目仅须登记及网上审批。
三、 审核资料:
(一)基建项目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5);
2、 申请书;
3、 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或备案准予文件;
5、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或土地预审意见;
6、 委托书;
7、 代理人身份证;
8、 环评人资质证书(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9、 现状监测报告(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10、 环评文件承诺书(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11、 环评文件公开声明(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12、 建设单位评分表(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二) 生产项目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5);
2、 申请书;
3、 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经营场所租凭合同(自有房产无须提供);
5、 经营场所建筑功能证明材料(房产证、工程验收许可证明、其他证明);
6、 委托书(环评单位准备);
7、 代理人身份证;
8、 环评人资质证书(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9、 现状监测报告(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10、 环评文件承诺书(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11、 环评文件公开声明(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12、 建设单位评分表(报告表、报告书项目提供)。
四、 审核标准
(一)环评文件审查
1、 审查项目是否在我局审批权限(市一级)之内。参考文件:《关于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的通知》;
2、 审查项目环评级别是否符合分类名录。参考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3、 审查资质单位是否具备开展业务资格。提供单位资质、工程师资质(留意资质有效期、报告书项目还要留意资质业务范围)、项目委托公示截图。
(二)环评文件内容审查。参考文件:《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1、 项目名称是否符合项目性质,注意是否和以往项目重复;
2、 行业类别及代码是否符合,具体查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3、 产品所属产业相互性分析,不受理产业目录列为限制禁止类的项目,作退件处理;
4、 原料如有化学品的要求有物理化学性质简介,分析与产品对应关系,从原料留意产污可能;
5、 从主要设备中留意产污生产环节;
6、 编制依据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更新;
7、 自然及社会环境简况是否针对高新区,资料是否陈旧,重点确认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参照环境功能区域划分文件确认三废功能区和排放标准,另外要明确是否属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
8、 环境治理状况引用数据要有来源,监测部门公布数据或企业自测,自测的要有合法来源的监测报告;
9、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注意要识别出敏感点(民居、学校、医院等),离项目距离、保护人数等,没有的也要说明;
10、 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要准确,一般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特定行业有自己的行业标准,其中废水纳入污水厂的给三级排放标准,直排的给二级标准;
11、 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工业废水不排入污水厂的项目要给总量建议;
12、 工艺流程要求有简述,识别产污流程;
13、 识别主要污染工序,分清危废和一般固废;
14、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重点分清废气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别执行的标准;
15、 审批登记表填报规范。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56-3629220
受理地址:高新区唐家镇政府4楼